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常玮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南侧等驾坡教育公寓1幢20404室
不动产证号:1175106012-28-1-1-20404-1
声明编号:2020CB补0032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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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常玮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南侧等驾坡教育公寓1幢20404室
不动产证号:1175106012-28-1-1-20404-1
声明编号:2020CB补0032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