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年3月27日)CB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赵晓敏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行政商务中心荣华国际大厦1幢22407室

不动产证号:1125100013-1-1-1-22407~1

声明编号:2020CB补0022

2、不动产权利人:侯建华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尤西路5号11幢10703室

不动产证号:1100116009-1-1-11-10703~2

声明编号:2020CB补0023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