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雷英莲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雁塔科技产业园科技路10号1幢30904室
不动产证号:1075104019-4-1-1-30904~1
声明编号:20200041
2、不动产权利人:张璐,苏菊梅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联志村1-3号楼院内3幢20503室
不动产证号:20171021047
声明编号:20200042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