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年1月13日)CB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端履门卧龙大厦402号
不动产证号:112510806IV-85-1-402
声明编号:2020CB补0002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