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年1月9日)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谢智勇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198号1幢10306室

不动产证号:1075108014Ⅲ-36-1-1-10306~1

声明编号:20200027

2、不动产权利人:王英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218号1幢80605室

不动产证号:1150108021Ⅱ-19-1-1-80605~1

声明编号:20200028

3、动产权利人:雷磊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河西路南段3169号2幢10202室

不动产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28825号

声明编号:20200029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