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伍张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建东路32幢10101室
不动产证号:1225110007-12-1-32-10101~0
声明编号:20191383
2、不动产权利人:朱剑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金化新村一院20幢10201室
不动产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374813号
声明编号:20191384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