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1、权利人: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青龙小区D组团1号楼3幢20202室
不动产权证号:1150106002-30-1-3-20202~0
公告编号:20190731
2、权利人:王安乐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沣惠路4幢3301室
产权证号:1050108025-17-1-4-3301~0
公告编号:20190732
3、权利人:唐甜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太元路9幢21803室
不动产权证号:1150112017-26-1-9-21803~1
公告编号:20190734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