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19年11月1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张宏安 张扬 晋浩

不动产坐落: 西安市莲湖区龙首村东南区2号楼4幢10114室

不动产证号:20161007924

声明编号:20190725

2、权利人:熊浩亮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联志路25号4幢20202室

产权证号:1125110021Ⅳ-1-1-4-20202~0

公告编号:20190726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