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杨光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18号1幢11210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332691号
公告编号:20260844
2、不动产权利人:郑滨,肖艳萍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6号2号楼16幢10202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0)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32801号
公告编号:20260845
3、不动产权利人:周沫言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41号1幢10808室
不动产证号:1075104011-54-1-1-10808~1
公告编号: 20260846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