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畅士家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南侧5幢21503室
不动产证号:1100118007-10-1-5-21503~1
声明编号:2026CB补478号
2、不动产权利人:畅士家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南侧5幢21603室
不动产证号:1100118007-10-1-5-21603~1
声明编号:2026CB补479号
3、不动产权利人:宋月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东县门小区三区6号楼6幢30302室
不动产证号:1125108007Ⅱ-99-1-6-30302~1
声明编号:2026CB补480号
4、不动产权利人:牛萌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灞浦西路556号3幢10702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585889号
声明编号:2026CB补481号
5、不动产权利人:司承志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20号127幢40602室
不动产证号:1150110009-14-1-127-40602~0
声明编号:2026CB补482号
6、不动产权利人:卫雅琛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开通巷73号4幢00102室
不动产证号:1125108002Ⅰ-16-0-4-00102~0
声明编号:2026CB补483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