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作废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8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抵押人:吴君君
不动产单元号:610112011005GB00002F00040055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大明宫铁路住宅小区4幢40701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748号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62469号
2026年08月1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