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继承)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申请人:马红梅、李一龙、连俊贤

不动产权利人:李定榜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206号55幢10501室

不动产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67840号

公告编号:2026-GX0130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