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李宇奇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95号1幢11306室
不动产权证号:20181329307
公告编号:20260818
2、不动产权利人:张建 张严冗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166号7幢21701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6)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33097号
公告编号: 20260819
3、不动产权利人:张博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御锦三路416号23幢12903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0)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88912号
公告编号: 20260820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8月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