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刘红良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阳春路359号15幢12504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37831号
公告编号:20260743
2、不动产权利人:陕西新和远工贸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55号1幢10201室
不动产权证号:20240388524
公告编号:20260744
3、不动产权利人:钟红旗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以西、航天大道以北18幢20101室
不动产证号:1150098022-1-1-18-20101~1
公告编号: 20260745
4、不动产权利人:李夏忠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电子西街2号紫薇馨苑15号楼15幢11603室
不动产权证号:1075102007-50-1-15-11603~1
公告编号:20260746
5、不动产权利人:欧红芹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北路南段1号1幢52902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6)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52955号
公告编号:20260747
6、不动产权利人:李玉祥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312号104幢30401室
不动产证号:1075106025-42-1-104-30401~0
公告编号: 20260748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