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王瑾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长缨东路41号33幢42202室
不动产权证号:1150110015-26-1-33-42202~1
公告编号:20251176
2、不动产权利人:张杰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200号27幢20802室
不动产权证号:1050102018-10-1-27-20802~1
公告编号:20251177
3、不动产权利人:庞乐
不动产坐落:西安浐灞生态区长荣北路360号1幢32002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4)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63021号
公告编号:20251178
4、不动产权利人:俞兆荣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东元西路55号2幢11708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384878号
公告编号:20251179
5、不动产权利人:来博旭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元朔大道中段1818号30幢10701室
不动产权证号:20220350767
公告编号:20251180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