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继承)

下列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人:张小侠、张三联、张秋侠

不动产权利人:吕巧云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长安区科技产业园(房产交易服务中心住宅小区)

不动产证号:47-02504

公告编号:2025-GX072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