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年6月17日)城北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丁贵民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尚稷路1688号73幢10101室

不动产证号:20181378774

声明编号:2025CB补344号

2、不动产权利人:王志海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北辰路北段1999号46幢2F103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5)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32066号

声明编号:2025CB补345号

3、不动产权利人:曹富国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星火路34号20幢30502室

不动产证号:1075112010-16-1-20-30502~0

声明编号:2025CB补346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