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孙博
不动产坐落:高新区高新路60乙号一品.美道B区2幢31101室
房产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68026号
声明编号:2025-GX056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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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孙博
不动产坐落:高新区高新路60乙号一品.美道B区2幢31101室
房产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68026号
声明编号:2025-GX056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