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年5月22日)城北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韩俞勃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三路10号3幢10903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22955号

声明编号:2025CB补278号

2、不动产权利人:刘伟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以西、凤城七路以北1幢10301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4)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679658号

声明编号:2025CB补279号

3、不动产权利人:康雪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开元路南段10号1幢10106室

不动产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23268号

声明编号:2025CB补280号

4、不动产权利人:李增轩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61号7幢13102室

不动产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26818号

声明编号:2025CB补281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