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2025-遗0032
下列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他项权证)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作废。
抵押权人:南凯娜
抵押人:丁艳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航天基地启航路1200号21幢10302室
不动产权证号: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5529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陕(2024)西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185399号
声明人:南凯娜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