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2025-遗0031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2025-遗0031

下列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他项权证)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作废。

抵押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抵押人:万辉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23912404

不动产权证号:1075102003-5-1-9-124041

不动产登记证明:2014100945

声明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02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