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年5月8日)城北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不动产权利人:霍文静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西华门十字西南角1幢20931室

不动产证号:1100108020Ⅲ-78-1-1-20931~1

声明编号:2025CB补245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