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5年5月7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1、权利人:姜会民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胡一村5幢10602室

不动产权证号:1150110013-7-1-5-10602~0

公告编号:20250377

2、不动产权利人:赵国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冰窑巷小区7幢3104室

不动产权证号:1100108002Ⅱ-58-1-7-3104~0

公告编号:20250378

3、不动产权利人:高莹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西华门十字西南角2幢30706室

不动产权证号:20161117025

公告编号:20250379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