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云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作废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9


根据【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的【(2024)陕0114执6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抵押权人:陕西融和诚典当有限公司

抵押人:李爱云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东段139号4幢10104室

西安市不动产权证号:陕(2020)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62776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陕(2020)西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186765号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