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1、不动产权利人:晏阳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一路58号1幢10826室

房产证号:陕(2020)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25087号

声明编号:2023-GX0125

2、不动产权利人:杨周莉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高新区新区丈八三路绿地世纪城仕嘉公寓A区35号楼35幢20101室

房产证号:1050100021-20-1-35-20101~2

声明编号:2023-GX0126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