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土地二级市场
配套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公告(公示期限30天)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1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二级市场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二级市场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西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现就上述西安市土地二级市场配套实施细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3月13日-4月12日期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2室(邮编710007),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807265427@qq.com

    联系人:王瑜    

   联系电话:86787019


         附件1.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二级市场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西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二级市场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