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布西安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强化政府对城市地价和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全市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市资源规划局对城区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2年11月6日公布执行的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废止。本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西安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
2.西安市国有划拨土地基准地价表
3.西安市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图
4.西安市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图
5.西安市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图
6.西安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图
7.高陵区城镇基准地价图
8.鄠邑区基准地价图
9.蓝田县基准地价图
10.临潼区基准地价图
11.阎良区城镇基准地价图
12.长安区城镇基准地价图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7日
附件10.临潼区基准地价图.rar
附件12.长安区基准地价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