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资源规划类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23〕92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司发〔2022〕94号)要求,结合我市资源规划行政执法实际,我局起草了《西安市资源规划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7月31日。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安市市级机关凤城九路办公区1号楼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xazyghj2020@163.com。
联系人:梁帅、董琛
联系电话:61329163/61329165
附件:1.西安市资源规划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西安市资源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231号